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
日期:2018-02-14 来源: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
目录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
(二)项目支出预算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十、名词解释
附件:1.部门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(预算02表)
3.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(预算03表)
4.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4表)
5.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(预算05表)
6.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6表)
7.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(预算07表)
8. 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8表)
9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9表)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,主要职责有:
1、负责组织区政府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受理和统一办理,研究制定办事流程、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、参与本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,负责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相关工作;负责区行政服务事项的调研工作,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、建议和方案。
3、负责行政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纳入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受理、办理的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务的组织协调、监督管理。
4、负责进驻政务管理办公室的跨部门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协调会审、联审。
5、负责进驻行政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效能的监督评价;协调进驻部门之间的关系,对进驻工作人员实施监督、考核、培训等管理。
6、负责指导区政府部门、街道、地区窗口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;建立全区窗口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。
7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、市属单位、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。
8、负责政务管理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,研究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。
9、负责受理行政服务大厅各类举报和投诉,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。
10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依据上述职责,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内设2个管理机构,综合科和管理协调科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5人,实际11人;事业编制0人,实际0人;其他聘用人员--临时工7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指示,围绕党的建设、业务建设、信息化建设和自身建设,加强统筹协调,狠抓工作落实,提升服务标准,为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。
1、以党建为统领,打造政务服务团队新形象,狠抓党的建设。继续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注重挖掘新载体、丰富新内容、完善新措施,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,定期分析形势,开展风险评估,加大检查督导,确保单位风清气正。
2、创新党建研究。结合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,组织开展“传统领域党建工作创新”课题研究,建立全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联合党组织体系,实现党建工作引领政务服务工作向前推进。
3、严格制度规定。严格落实机关工作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等钢性要求,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,管理好使用好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确保各级指示要求在得到严格的落实。
4、注重建改并举。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,进一步扩展服务功能,推进政务大厅新址建设,提升政务服务事项“应进必进”程度。同时,严格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,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5、推进标准化建设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及街道(地区)大厅标准化建设,实现政务标识、服务环境、业务流程、服务标准、考评标准的统一。
6、深化业务事项梳理。对全区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,编制格式和要素统一的办事指南,建立事项管理系统,实现对事项的动态管理。
7、建设网上平台。加快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建设,使政务服务更具智能化、便捷化和高效化,建成并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实现事项网上查询和办理,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。
8、拓展服务手段。建立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,实现事项咨询、查询、预约、申报等功能,拓宽服务渠道,推进政民互动。
9、管好审批监管平台。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工作,确保平台稳定、高效运转,实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数据贯通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8年收入预算1394.7837万元,比2017年1337.9716万元增加56.8121万元,增长4.25%。其中:财政拨款1394.7837万元,比2017年1337.9716万元增加56.8121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7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7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344.42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24.69%,比2017年268.41万元增加76.01万元,增长28.32%。基本支出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: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1050.3637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75.31%,比2017年1069.5616万元减少75.31万元,减少7.04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。
2018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.79万元,与2017年持平。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8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8年预算数0.15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.64万元,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4.7133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4.7133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8年政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.28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固定资产总额512.396122万元,其中:汽车2辆,35.762044万元;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(套),0.000000万元;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(套),0.000000万元。
十、名词解释
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。